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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中国国际音像博览会
参展须知
本《参展须知》是中国国际音像博览会组织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给参展申请人用以帮助和指导其参加音博会的说明性文件。内容包括展品及参展商范围、展位及广告价格、参展申请规则、参展单位责任和展会日程安排等重要事项,请仔细阅读。本《参展须知》解释权归音博会组委会办公室。
一、展期
2007年12月6日-8日。
二、展品范围
1.电影、电视剧、动漫、网络游戏、歌曲、音乐、戏曲、纪录片、声像教材等体裁和类型的娱乐资讯节目,演出节目,电子游戏(游艺)产品;
2.以DVD、CD、VCD、EVD、CD-ROM、录音带、录像带等为载体的音像节目;
3.彩铃、音视频流媒体(mp3\mp4)、手机电视、网络电视(IPTV)、数字电视、数字电影等数字新媒体内容及播放、传播设备;
4.影音播放器材,音像复制、包装、设计、制作,商场设备等与影视音乐、音像娱乐产业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和专利技术。
三、参展商范围
1.广播电影电视音乐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包括电影公司、唱片公司、影视节目制作公司、音乐制作公司、电台、电视台、版权中介机构等);
2.音像出版机构,音像制品制作、复制、分销企业,从事音像制品销售的互联网公司;
3.动漫制作公司,网络游戏制作、运营公司及技术服务机构;
4.与数字新媒体内容传播服务相关的电信、移动通信、互联网、有线电视等企业及运营商,内容提供商,服务提供商,播放终端制造商,投资商等;
5.为影视、音像、演艺娱乐、电子游戏(游艺)产业提供服务的生产、设备、技术、材料、广告、设计、信息机构,包括影音器材生产厂商、包装设计公司、设备制造商等;
6.行业媒体及协会组织等。
四、日程安排
1、12月3、4、5日,持音博会组委会办公室核发的《展位确认书》和付款凭证到中国国际音像博览会展馆报到、布展;布展工作须在12月5日12时前完成。
2、12月6日-12月8日,正式展出。
3、12月8日18时-24时,撤展。 |